基本字義
● 凡
fán ㄈㄢˊ
1. 平常的,不出奇的:平~!。~夫俗子。
2. 指人世間(宗教或迷信的說法):~塵!。
3. 所有的:~年滿十八歲的公民,都有選舉權(quán)與被選舉權(quán)!。
4. 總共:全書~二十八卷。
5. 大概,要略:大~!。發(fā)~(陳述全書或某一學科的要旨)。
6. 中國古代樂譜的記音符號,相當于簡譜“4”。
詳細字義
◎ 凡 fán
〈副〉
(1) (象形。金文字形,象造器之模范形。①本義:鑄造器物的模子。②引申義:凡是,表示概括)
(2) 凡是,一切 [all]
凡,皆也。——《廣雅》
凡,數(shù)之總名也。——《三蒼》
深察名號,凡者,獨舉其大事也。號凡而略,名目而詳!洞呵锓甭丁
凡有辜罪!稌の⒆印。鄭注:“猶皆也。”
凡內(nèi)女之有爵者。——《周禮·春官序》
凡所應有。——《虞初新志·秋聲詩自序》
凡四方之士無有不過而拜且泣者!鳌 張溥《五人墓碑記》
凡永嘉山水,游歷殆遍! 宋· 沈括《夢溪筆談》
(3) 又如:凡有(一切;所有);凡此(所有這些)
(4) 總共 [altogether]
計凡付終!豆茏印ぐ娣ā
凡如是十許字。——宋· 洪邁《容齋續(xù)筆》
軒凡四遭火!鳌 歸有光《項脊軒志》
凡六百一十六言!啤 白居易《琵琶行(并序)》
(5) 又如:全書凡六卷,五十章;孫中山先生致力國民革命凡四十年;凡幾(共計多少)
詞性變化
◎ 凡 fán
〈形〉
(1) 平常;普通 [ordinary]
他近日所見的這幾個三等的仆婦,吃穿用度,已是不凡了!都t樓夢》
盡眾人凡士!度龂尽ぶT葛亮傳》
(2) 又如:平凡(平常;不稀奇);凡材(普通材料);凡常(普通,一般);凡費(平常的費用);凡等(普通人);凡淺(平凡淺陋)
(3) 平庸 [mediocre]
巨是凡人!顿Y治通鑒》
(4) 又如:凡固(平庸鄙陋);凡品(平庸的人);凡曹(平庸之輩);凡惡(平庸低劣);凡短(才能平庸,見識短淺)
◎ 凡 fán
〈名〉
(1) 綱要,概括之辭 [outline]
請略舉凡,而客自鑒其切焉。——揚雄《長楊賦》
(2) 又如:凡目(大綱與細目);凡最(總目;名目);凡要(簿書的綱要);凡號(總括的名稱)
(3) 人世間,塵世 [this mortal world]
仙凡路阻兩難留。——司空圖《攜仙箓》
(4) 又如:尼姑思凡;神仙下凡;凡界(人世間);凡底(人間)
(5) 古國名 [Fan state]。姬姓。始封之君為周公之子。在今河南省輝縣西南
(6) 凡人,普通人 [mortal]。如:凡情(凡人的情感欲望);凡身(凡人之身);凡胎濁骨(凡人的重濁軀體);凡胎(凡人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