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解釋
基本字義
● 捕
bǔ ㄅㄨˇ
◎ 捉,逮:~捉。~獲!珰ⅰQ病。緝~!L(fēng)捉影。
詳細(xì)解析
詳細(xì)字義
◎ 捕 bǔ
〈動(dòng)〉
(1) (形聲。從手,甫聲。捕的原始意義是追捕逃亡的奴隸。本義:捕捉,捉拿)
(2) 同本義 [catch;arrest]
捕,取也!墩f文》
遣吏分曹逐捕諸灌氏支屬。——《漢書·灌夫傳》
吏無追甫之苦!稘h書·韓延壽傳》
變斗殺傷捕伍鄰!都本推
至高郵,制府檄下,幾以捕系死! 文天祥《指南錄·后序》
他郡國吏欲來捕亡人者,訟共禁弗予!妒酚洝峭蹂袀鳌
捕鼠不如貍狌!肚f子·秋水》
捕影而視之!吨荀滤憬(jīng)》
武陵人捕魚為業(yè)! 晉· 陶淵明《桃花源記》
捕者既不至!濉 梁啟超《譚嗣同傳》
而吾以捕蛇獨(dú)存!啤 柳宗元《捕蛇者說》
(3) 又如:捕魚;捕快(舊時(shí)官府中專事捉拿強(qiáng)盜的差役);捕書(清代地方衙門掌管捕捉罪犯的書吏);捕生(捕捉野生動(dòng)物)
(4) 追尋,搜尋 [seek]
而抄捕南海館之報(bào)忽至! 清· 梁啟超《譚嗣同傳》
詔使孺卿逐捕。——《漢書·李廣蘇建傳》
(5) 又如:捕援(索求推舉)
詞性變化
◎ 捕 bǔ
〈名〉
(1) 舊時(shí)衙門擔(dān)任緝捕的差役 [policeman]。如:捕廳(稱州、縣官署的輔佐官,如縣丞、典史、吏目等。多負(fù)責(zé)緝捕盜匪);捕頭(巡捕的頭目)
(2) 姓
字形






字源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