語文的手抄報內(nèi)容資料:此類辨別之名詞、動詞、形容詞的區(qū)別
動詞和形容詞可以合稱謂詞。
一、名詞和謂詞的區(qū)別:
1.從充當(dāng)?shù)木渥映煞挚,名詞經(jīng)常作主語、賓語;謂詞經(jīng)常作謂語。
2.從能否受副詞“不”修飾來看,名詞一般不能受“不”修飾,謂詞經(jīng)常受副詞“不”的修飾。
3.從能否用肯定否定形式(X不X)提問來看,名詞不能,謂詞可以。
4.從重疊情況來看,名詞不能重疊,謂詞可以。
5.從概括的意義來看,名詞主要表示“人或事物”;謂詞主要表示“動作、性狀”。
6.從表達作用看,名詞主要用于“指稱”,謂語主要用于“敘述、描寫”。
二、動詞和形容詞的區(qū)別:
1.從帶賓語的情況看,動詞絕大多數(shù)可以帶賓語,形容詞不能帶賓語,形容詞一旦帶了賓語,就變成了動詞。
2.從能否受程度副詞“很”修飾來看,動詞多數(shù)不能受“很”修飾,形容詞多數(shù)能受“很”的修飾。
3.從重疊情況來看,有些動詞能按AA或ABAB式重疊,表示動量少或時量少;有些形容詞能按AA式或AABB式重疊,表示程度加深或程度適中。
4,從概括意義來看,動詞表示“動作、行為、活動”;形容詞表示“性質(zhì)、狀態(tài)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