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》上經(jīng)(睽)
38. 睽(卦三十八)
(兌下離上)
《睽》:小事吉。
《彖》曰:睽,火動而上,澤動而下。二女同居,其志不同行。說而麗乎明,柔進而上行,得中而應(yīng)乎剛,是以小事吉。天地睽而其事同也。男女睽而其志通也。萬物睽而其事類也,睽之時用大矣哉!
《象》曰:上火下澤,睽。君子以同而異。
初九,悔亡。喪馬勿逐自復(fù)。見惡人無咎。
《象》曰:“見惡人”,以辟咎也。
九二,遇于巷,無咎。
《象》曰:“遇于巷”,未失道也。
六三,見輿曳,其牛掣,其人天且劓,無初有終。
《象》曰:“見輿曳”,位不當(dāng)也。“無初有終”,遇剛也。
九四,睽孤遇元夫,交孚,厲,無咎。
《象》曰:“交孚無咎”,志行也。
六五,悔亡。厥宗噬膚,往何咎?
《象》曰:“厥宗噬膚”,往有慶也。
上九,睽孤見豕負(fù)涂,載鬼一車,先張之弧,后說之弧,匪寇,婚媾。往遇雨則吉。
《象》曰:“遇雨之吉”,群疑亡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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