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易》上經(jīng)(豫)
16. 豫(卦十六)
(坤下震上)
《豫》:利建侯行師。
《彖》曰:豫,剛應而志行,順以動,豫。豫順以動,故天地如之,而況建侯行師乎?天地以順動,故日月不過,而四時不忒。圣人以順動,則刑罰清而民服,豫之時義大矣哉!
《象》曰:雷出地奮,豫。先王以作樂崇德,殷薦之上帝,以配祖考。
初六,鳴豫,兇。
《象》曰:“初六鳴豫”,志窮兇也。
六二,介于石,不終日,貞吉。
《象》曰:“不終日貞吉”,以中正也。
六三,盱豫,悔,遲有悔。
《象》曰:“盱豫不悔”,位不當也。
九四,由豫,大有得,勿疑。朋盍簪。
《象》曰:“由豫大有得”,志大行也。
六五,貞疾,恒不死。
《象》曰:“六五貞疾”,乘剛也。“恒不死”,中未亡也。
上六,冥豫,成有渝。無咎。
《象》曰:“冥豫”在上,何可長也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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