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十七·韓策二
一 楚圍雍氏五月章
楚圍雍氏五月。韓令使者求救于秦,冠蓋相望也,秦師不下殽。韓又令尚靳使秦,謂秦王曰:“韓之于秦也,居為隱蔽,出為雁行。今韓已病矣,秦師不下殽。臣聞之,唇揭者其齒寒,愿大王之熟計之。”宣太后曰:“使者來者眾矣,獨尚子之言是。”召尚子入。宣太后謂尚子曰:“妾事先王也,先王以其髀加妾之身,妾困不(疲)[支]也;盡置其身妾之上,而妾弗重也,何也?以其少有利焉。今佐韓,兵不眾,糧不多,則不足以救韓。夫救韓之危,日費千金,獨不可使妾少有利焉。”
尚靳歸書報韓王,韓王遣張翠。張翠稱病,日行一縣。張翠至,甘茂曰:“韓急矣,先生病而來。”張翠曰:“韓未急也,且急矣。”甘茂曰:“秦重國知王也,韓之急緩莫不知。今先生言不急,可乎?”張翠曰:“韓急則折而入于楚矣,臣安敢來?”甘茂曰:“先生母復(fù)言也。”
甘茂入言秦王曰:“公仲柄,得秦師,故敢捍楚。今雍氏圍,而秦師不下殽,是無韓也。公仲且抑首而不朝,公叔且以國南合于楚。楚、韓為一,魏氏不敢不聽,是楚以三國謀秦也。如此則伐秦之形成矣。不識坐而待伐,孰與伐人之利?”秦王曰:“善。”果下師于殽之救韓。
二 楚圍雍氏韓令冷向借救于秦章
楚圍雍氏,韓令冷向借救于秦,秦為發(fā),使公孫昧入韓。公仲曰:“子以秦為將救韓乎?其不乎?”對曰:“秦王之言曰,請道于南鄭、藍田,以入攻楚,出兵于三川以待公,殆不合軍于南鄭矣。”公仲曰:“奈何?”對曰:“秦王必祖張儀之故謀。楚威王攻梁,張儀謂秦王曰:‘與楚攻梁,魏折而入于楚。韓固其與國也,是秦孤也。故不如出兵以勁魏。’于是攻皮氏。魏氏勁,威王怒,楚與魏大戰(zhàn),秦取西河之外以歸。今也,其將揚言救韓,而陰善楚,公恃秦而勁,必輕與楚戰(zhàn)。楚陰得秦之不用也,必易與公相支也。公戰(zhàn)勝楚,遂與公乘楚,易三川而歸。公戰(zhàn)不勝楚,塞三川而受之,公不能救也。臣惡其事。司馬康三反之郢矣,甘茂與昭(獻)[]遇于境,其言曰收璽,其實猶有約也。”公仲恐,曰:“然則奈何?”對曰:“公必先韓而后秦,先身而后張儀。以公不如亟以國合于齊、楚,秦必委國于公以解伐。是公之所以外者儀而已,其實猶之不失秦也。”
三 公仲為韓魏易地章
公仲為韓、魏易地,公叔爭之而不聽,且亡。史惕謂公叔曰:“公亡,則易必可成矣。公無辭以(后)[復(fù)]反,且示天下輕公,公不若順之。夫韓地易于上,則害于趙;魏地易于下,則害于楚。公不如告楚、趙。楚、趙惡之。趙聞之,起兵臨羊腸,楚聞之,發(fā)兵臨方城,而易必敗矣。”
四 锜宣之教韓王取秦章
锜宣之教王韓取秦,曰:“為公叔具車百乘,言之楚,易三川。因令公仲謂秦王曰:‘三川之言曰:秦王必取我。韓王之心不可解矣。王何不試以襄子為質(zhì)于韓,令韓王知王之不取三川也。’因以出襄子而德太子。”
五 襄陵之役章
襄陵之役,畢長謂公叔曰:“請母用兵,而楚、魏皆德公之國矣。夫楚欲置公子高,必以兵臨魏。公何不令人說昭子曰:‘戰(zhàn)未必勝,請為子起兵以之魏。’子有辭以母戰(zhàn),于是以太子扁、昭揚、梁王皆德公矣。”
六 公叔使馮君于秦章
公叔使馮君于秦,恐留,教陽向說秦王曰:“留馮君以善韓(臣)[辰],非上知也。主君不如善馮君,而資之以秦。馮君廣王,而不聽公叔,以與太子爭,則王澤布,而害于韓矣。”
七 謂公叔曰公欲得武遂于秦章
謂公叔曰:“公欲得武遂于秦,而不患楚之能揚河外也。公不如令人恐楚王,而令人為公求武遂于秦。謂楚王曰:“發(fā)重使為韓求武遂于秦。秦王聽,是令得行于萬乘之主也。韓得武遂以恨秦,母秦患而得楚。韓,楚之縣而已。秦不聽,是秦、韓之怨深,而交楚也。’”
八 謂公叔曰乘舟章
謂公叔曰:“乘舟,舟漏而弗塞,則舟沉矣。塞漏舟,而輕陽侯之波,則舟覆矣。今公自以辯于薛公,而輕秦,是塞漏舟而輕陽侯之波也,愿公之察也。”
九 齊令周冣使鄭章
齊令周冣使鄭,立韓擾而廢公叔。周冣患之,曰:“公叔之與周君交也,令我使鄭,立韓擾而廢公叔。語曰:‘怒于室者色于市。’今公叔怨齊,無奈何也,必[絕]周君而深怨我矣。”史舍曰:“公行矣,請令公叔必重公。”
周冣行至鄭,公叔大怒。史舍入見曰:“周冣固不欲來使,臣竊強之。周冣不欲來,以為公也;臣之強之也,亦以為公也。”公叔曰:“請聞其說。”對曰:“齊大夫諸子有犬,犬猛不可叱,叱之必噬人。客有請叱之者,寄視而徐叱之,犬不動;復(fù)叱之,犬遂無噬人之心。僅周冣固得事足下,而以不得已之故來使,彼將禮陳其辭而緩其言,鄭王必以齊王為不急,必不許也。今周冣不來,他人必來。來使者無交于公,而欲德于韓擾,其使之必疾,言之必急,則鄭王必許之矣。”公叔曰:“善。”遂重周冣。王果不許韓擾。
十 韓公率與幾瑟爭國章
韓公叔與幾瑟爭國。鄭強為楚王使于韓,矯以新城、陽人合世子,以與公叔爭國。楚怒,將罪之。鄭強曰:“臣之矯與之,以為國也。臣(曰)[以]世子得新城、陽人,以與公叔爭國而得。全魏必急韓氏,韓氏急,必縣命于楚,又何新城、陽人敢索?若戰(zhàn)而不勝,走而不死,今且以至,又安敢言地?”楚王曰:“善。”乃弗罪。
十一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章
韓公叔與幾瑟爭國。中庶子強謂太子曰:“不若及齊師未入,急擊公叔。”太子曰:“不可,戰(zhàn)之于國中,必分。”對曰:“事不成,身必危,尚何足以圖國之全為?”太子弗聽,齊師果入,太子出走。
十二 齊明謂公叔章
齊明謂公叔曰:“齊逐幾瑟,楚善之。今楚欲善齊甚,公何不令齊王謂楚王:‘王為我逐幾瑟以窮之。’楚聽,是齊、楚合,而幾瑟走也;楚王不聽,是有陰于韓也。”
十三 公叔將殺幾瑟章
公叔將殺幾瑟也。謂公叔曰:“太子之重公也,畏幾瑟也。今幾瑟死,太子無患,必輕公。韓大夫見王老,冀太子之用事也,固欲事之。太子外無幾瑟之患,而內(nèi)收諸大夫以自輔也,公必輕矣。不如無殺幾瑟,以恐太子,太子必終身重公矣。”
十四 公叔且殺幾瑟章
公叔且殺幾瑟也,宋赫為謂公叔曰:“幾瑟之能為亂也,內(nèi)得父兄,而外得秦、楚也。今公殺之,太子無患,必輕公。韓大夫知王之老,而太子定,必陰事之。秦、楚若無韓,必陰事伯嬰,伯嬰亦幾瑟也。公不如勿殺。伯嬰恐,必保于公。韓大夫不能必其不入也,必不敢輔伯嬰以為亂。秦、楚挾幾瑟以塞伯嬰,伯嬰外無秦、楚之權(quán),內(nèi)無父兄之眾,必不能為亂矣。此便于公。”
十五 謂新城君曰章
謂新城君曰:“公叔、伯嬰恐秦、楚之內(nèi)幾瑟也,公何不為韓求質(zhì)子于楚?楚王聽,而入質(zhì)子于韓,則公叔、伯嬰必知秦、楚之不以幾瑟為事也,必以韓合于秦、楚矣。秦、楚挾韓以窘魏,魏失不敢東,是齊孤也。公又令秦求質(zhì)子于楚,楚不聽,則怨結(jié)于韓。韓挾齊、魏以楚,楚必重公矣。公挾秦、楚之重,以積德于韓,則公叔、伯嬰必以國事公矣。”
十六 胡衍之出幾瑟于楚章
胡衍之出幾瑟于楚也,教公仲:“謂魏王曰:‘太子在楚,韓不敢離楚也。’公何不試奉公子咎,而為之請?zhí)印R蛄钊酥^楚王曰:‘韓立公子咎而棄幾瑟,是王包虛質(zhì)也。王不如亟歸幾瑟。幾瑟入,必以韓權(quán)報讎于魏,而德王矣。’”
十七 幾瑟亡之楚章
幾瑟亡之楚,楚將收秦而復(fù)之。謂羋戎曰:“廢公叔而相幾瑟者,楚也,今幾瑟亡之楚,楚又收秦而復(fù)之,幾瑟入鄭之日,韓,楚之縣邑。公不如令秦王賀伯嬰之立也。韓絕于楚,其事秦必疾,秦挾韓親魏、齊,楚后至者先亡。此王業(yè)也。”
十八 冷向謂韓咎章
冷向謂韓咎曰:“幾瑟亡在楚,楚王欲復(fù)之甚,令楚兵十余萬在方城之外。臣請令楚筑萬家之都于雍氏之旁,韓必起兵以禁之,公必將矣。公因以楚、韓之兵奉幾瑟而內(nèi)之鄭。幾瑟得入而德公,必以韓、楚奉公矣。”
十九 楚令景鯉入韓章
楚令景鯉入韓,韓且內(nèi)伯嬰于秦,景鯉患之。冷向謂伯嬰曰:“太子入秦,秦必留太子而合楚,以復(fù)幾瑟也,是太子反棄之。”
二十 韓咎立為君而未定章
韓咎立為君,而未定也。其弟在周,周欲以車百乘而送之,恐韓咎入韓之不立也。綦母恢曰:“不如以百金從之,韓咎立,因(也)[曰]以為戒;不立,則曰來效賊也。”
二十一 史疾為韓使楚章
史疾為韓使楚,楚王問曰:“客何方所循?”曰:“治列子圉寇之言。”曰:“何貴?”曰:“貴正。”王曰:“‘正’亦可為國乎?”曰:“可。”王曰:“楚國多盜,‘正’可以圉盜乎?”曰:“可。”曰:“以‘正’圉盜,奈何?”頃間有鵲止于屋上者,曰:“請問楚人謂此鳥何?”王曰:“謂之鵲。”曰:“謂之烏可乎?”曰:“不可。”曰:“今王之國有柱國、令尹、司馬、典令,其任官置吏,必曰廉潔勝任。今盜賊公行,而弗能禁也,此烏不為烏,鵲不為鵲也。”
二十二 韓傀相韓章
韓傀相韓,嚴遂重于君,二人相害也。嚴遂政議直指,舉韓傀之過。韓傀以之叱之于朝。嚴遂拔劍趨之,以救解。于是嚴遂懼誅,亡去游,求人可以報韓傀者。
至齊,齊人或言:“軹深井里聶政,勇敢士也,避仇隱于屠者之間。”嚴遂陰交于聶政,以意厚之。聶政問曰:“子欲安用我乎?”嚴遂曰:“吾得為役之日淺,事今薄,奚敢有請?”于是嚴遂乃具酒,觴聶政母前。仲子奉黃金百鎰,前為聶政母壽。聶政驚,愈恠其厚,固謝嚴仲子。仲子固進,而聶政謝曰:“臣有老母,家貧,客游以為狗屠,可旦夕得甘脆以養(yǎng)親。親供養(yǎng)備,義不敢當仲子之賜。”嚴仲子辟人,因為聶政語曰:“臣有仇,而行游諸侯眾矣,然至齊,聞足下義甚高。故進百金者,特以為夫人麤之費,以交足下之歡,豈敢有求邪?”聶政曰:“臣所以降志辱身,居市井者,徒幸而養(yǎng)老母。老母在,政身未敢以許人也。”嚴仲子固讓,聶政竟不肯受。然仲子卒備賓主之禮而去。
久之,聶政母死,既葬,除服。聶政曰:“嗟乎!政乃市井之人,鼓刀以屠,而嚴仲子乃諸侯之卿相也,不遠千里,枉車騎而交臣,臣之所以待之至淺鮮矣,未有大功可以稱者,而嚴仲子舉百金為親壽,我雖不受,然是深知政也。夫賢者以感忿睚眥之意,而親信窮僻之人,而政獨安可嘿然而止乎?且前日要政,政徒以老母。老母今以天年終,政將為知己者用。”
遂西至濮陽,見嚴仲子曰:“前所以不許仲子者,徒以親在。今親不幸,仲子所欲報仇者為誰?”嚴仲子具告曰:“臣之仇韓相傀?猪n君之季父也,宗族盛,兵衛(wèi)設(shè),臣使人刺之,終莫能就。今足下幸而不棄,請益具車騎壯士,以為羽翼。”政曰:“韓與衛(wèi),中間不遠,今殺人之相,相又國君之親,此其勢不可以多人。多人不能無生得失,生得失則語泄,語泄則韓舉國而與仲子為讎也,豈不殆哉!”遂謝車騎人徒,辭,獨行,仗劍至韓。
韓適有東孟之會,韓王及相皆在焉,持兵戟而衛(wèi)者甚眾。聶政直入,上階刺韓傀。韓傀走而抱(哀)[烈]侯,聶政刺之,兼中(哀)[烈]侯,左右大亂。聶政大呼,所殺者數(shù)十人。因自皮面,抉眼,自屠出腸,遂以死。韓取聶政尸于市,縣購之千金。久之莫知誰子。
政姊聞之,曰:“弟至賢,不可愛妾之軀,滅吾弟之名,非弟意也。”乃之韓。視之曰:“勇哉!氣矜之隆。是其軼賁、育而高成荊矣。今死而無名,父母既歿矣,兄弟無有,此為我故也。夫愛身不揚弟之名,吾不忍也。”乃抱尸而哭之,曰:“此吾弟,軹深井里聶政也。”亦自殺于尸下。
晉、楚、齊、衛(wèi)聞之曰:“非獨政之能,乃其姊者,以列女也。”聶政之所以名施于后世者,其姊不避菹醢之誅,以揚其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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