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紀六十九 起玄黓困敦正月,盡昭陽赤奮若十二月,凡二年
○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圣孝皇帝
熙寧五年遼咸雍八年
春,正月,遼北部叛,烏庫德哷勒部詳袞耶律巢率師進討,癸未,遣使奏捷。遼主以戰(zhàn)多殺人,飯僧于南京、中京。
甲申,遼主如魚兒濼。
己丑,詔聽降羌歸國。
己亥,置京城邏卒,察謗議時政者,收罪之。
辛丑,司天監(jiān)靈臺郎亢瑛言:“天久陰,星失度,宜罷免王安石。”帝以瑛狀付中書,安石遂謁告。詔刺配英州牢城,安石翼日乃出。
遼境自壬寅后,昏霧連日。
二月,壬子,以兩浙水,賜谷十萬石賑之,仍募民興水利。
丙辰,遼北、南樞密院言無事可陳。時耶律伊遜用事,群臣俱畏之,莫敢言其短,唯后族與之抗。伊遜居常怏怏。
壬戌,遼主論討北部功,以烏庫德哷勒部詳袞耶律巢知北院大王事,以都監(jiān)蕭阿嚕岱為烏庫德哷勒部詳袞,加左監(jiān)門衛(wèi)上將軍。
癸亥,太白晝見。
丙寅,以知鄭州呂公弼為宣徽南院使、判秦州,龍圖閣直學士、知渭州蔡挺為樞密副使。挺在渭州,籍禁兵,悉過府,不使有隱占。建勤武堂,輪諸將五日一教閱,隊伍、金鼓之法甚備。儲勁卒于行間,遇用奇,則別為一隊出戰(zhàn)。甲兵整習,常若寇至。時士兵有闕,詔募三千人。挺秦:“士兵不必補。當以涇、渭、儀、原四州義勇分五番,番三千人,防秋以八月十五日上,九月罷,防春以正月十五日上,三月罷,周而復始。比之募士兵,省費多矣。”從之。歲省粟帛錢緡十三萬有奇。
挺又括并邊生地冒耕田千八百傾,募人佃種。以益邊儲;取邊民闌市蕃部田八千頃,以給弓箭手養(yǎng)馬。鎮(zhèn)戎軍壕外有土山,挺因險筑砦,乘高四望,覘賊往來,開膏腴之地二千頃,募弓箭手三千耕守,賜名熙寧砦。
諜告夏人數(shù)萬集胡盧河,挺出奇兵迎擊之,遂潰;遣四將分路追討,破其七族。夏人復犯諸砦,環(huán)慶兵不能御,挺遣張玉以萬人往解其圍。慶州軍變,關中大擾,挺討平之。帝曰:“慶卒為亂,不至猖獗,涇原之力也。”進龍圖閣直學士。挺自以有勞,久留邊,郁郁不得志,寓意詞曲,有“玉關人老”之句,中使至,使優(yōu)伶歌之以達于禁掖。帝聞而閔之,故有是拜。
戊辰,遼以歲饑,免武安州租稅,賑恩、蔚、順、惠等州民。三月,甲午,南平王李日尊卒,子乾德嗣。日尊,公蘊之孫也,既死,乾德幼,母黎氏燕太妃與宦者李若吉同主國事。訃至,遣使吊贈。
戊戌,判汝州富弼致仕。
弼至汝兩月,即上言:“新法臣所不曉,不可以治郡,愿歸洛養(yǎng)疾。”許之。弼雖家居,朝廷有大利害,知無不言。帝雖不盡用,而眷禮不衰。王安石嘗有所建明,帝卻之曰:“富弼手疏稱‘老臣無以告訴,但仰屋竊嘆’者,即當至矣。”其敬之如此。
癸卯,遼有司奏:“春、泰、寧江三州三千馀人愿為僧尼,受具足戒。”許之。遼主崇佛教,僧有拜司徒、司空者,故一時習尚如此。
丙午,行市易法。
自王韶倡為緣邊市易之說,王安石善之,以為與漢平準法同,可以制物低昂而均通之,遂用草澤魏繼宗議,以內(nèi)藏庫錢帛置市易務于京師。凡貨之可市及滯于民而不售者,平其價市之,愿以易官物者聽。以抵當物力多少均分賒請,相度立限,歲出息二分納還。以戶部判官呂嘉問為提舉。嘉問上建置十三條,其一云:“兼并之家較固取利,令市易務覺察,申三司,按置以法。”帝削去此條。御史劉孝孫言:“于此見陛下寬仁愛民之至。”安石曰:“孝孫稱頌此事,以為圣政,臣愚竊謂此乃圣政之闕也。”自是諸州上供藨席、黃蘆之類,悉令計直,從民愿者市之以給用。尋改在京市易務為都提舉市易司,秦鳳、兩浙、滁州、成都、廣州、鄆州六市易司皆隸焉。
戊申,群牧使李肅之知永興軍。帝戒令撫綏一路,肅之曰:“自是朝廷以常平、助役擾州縣耳。”帝不悅。
夏,四月,庚戌朔,立殿前馬步軍春秋校試殿最法。
壬子,遼賑義、饒二州饑民。
丁巳,遼主駐塔里舍。
己未,括閑田。
知定州滕甫言:“河北州縣近山谷處,民間各有弓箭社及獵射人,習慣便利,與蕃人無異。乞下本道逐州縣,并令募諸色公人及城郭鄉(xiāng)村百姓,有武勇愿習弓箭者,自為之社。每歲之春,長吏就閱試之。北人勁悍,緩急可用。”從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