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漢書》志第二十七·百官四
執(zhí)金吾 太子太傅 大長秋 太子少傅 將作大匠 城門校尉 北軍中候司隸校尉
執(zhí)金吾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宮外戒司非常水火之事。月三繞行宮外,及主兵器。吾猶御也。丞一人,比千石。緹騎二百人。本注曰:無秩,比吏食奉。
武庫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兵器。丞一人。
右屬執(zhí)金吾。本注曰:本有式道、左右中候三人,六百石。車駕出,掌在前清道,還持麾至宮門,宮門乃開。中興但一人,又不常置,每出,以郎兼式道候,事已罷,不復屬執(zhí)金吾。又省中壘、寺互、都船令、丞、尉及左右京輔都尉。
太子太傅一人,中二千石。本注曰:職掌輔導太子。禮如師,不領(lǐng)官屬。
大長秋一人,二千石。本注曰:承秦將行,宦者。景帝更為大長秋,或用士人。中興常用宦者,職掌奉宣中宮命。凡給賜宗親,及宗親當謁見者關(guān)通之,中宮出則從。丞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
中宮仆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馭。本注曰:太仆,秩二千石,中興省“太”,減秩千石,以屬長秋。
中宮謁者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中宮謁者三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報中章。中宮尚書五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中文書。
中宮私府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中藏幣帛諸物,裁衣被補浣者皆主之。丞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
中宮永巷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宮人。丞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
中宮黃門冗從仆射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中黃門冗從。
中宮署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主中宮請署天子數(shù)。女騎六人,丞、復道丞各一人。本注曰:宦者。復道丞主中閣道。中宮藥長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宦者。
右屬大長秋。本注曰:承秦,有詹事一人,位在長秋上,亦宦者,主中諸官。成帝省之,以其職并長秋。是后皇后當法駕出,則中謁、中宦者職吏權(quán)兼詹事奉引,訖罷;抡哒D后,尚書選兼職吏一人奉引云。其中長信、長樂宮者,置少府一人,職如長秋,及馀吏皆以宮名為號,員數(shù)秩次如中宮。本注曰:帝祖母稱長信宮,故有長信少府,長樂少府,位在長秋上,及職吏皆宦者,秩次如中宮。長樂又有衛(wèi)尉,仆為太仆,皆二千石,在少府上。其崩則省,不常置。
太子少傅,二千石。本注曰:亦以輔導為職,悉主太子官屬。
太子率更令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主庶子、舍人更直,職似光祿。太子庶子,四百石。本注曰:無員,如三署中郎。太子舍人,二百石。本注曰:無員,更直宿衛(wèi),如二署郎中。
太子家令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主倉谷飲食,職似司農(nóng)、少府。太子倉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倉谷。太子食官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主飲食。
太子仆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主車馬,職如太仆。太子廄長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主車馬。
太子門大夫,六百石。本注曰:《舊注》云職比郎將。舊有左右戶將,別主左右戶直郎,建武以來省之。太子中庶子,六百石。本注曰:員五人,職如侍中。
太子洗馬,比六百石。本注曰:《舊注》云員十六人,職如謁者。太子出,則當直者在前導威儀。太子中盾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主周衛(wèi)徼循。太子衛(wèi)率一人,四百石。本注曰:主門衛(wèi)士。
右屬太子少傅。本注曰:凡初即位,未有太子,官屬皆罷,唯舍人不省,領(lǐng)屬少府。
將作大匠一人,二千石。本注曰:承秦,曰將作少府,景帝改為將作大匠。掌修作宗廟、路寢、宮室、陵園木土之功,并樹桐梓之類列于道側(cè)。丞一人,六百石。
左校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左工徒。丞一人。右校令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右工徒。丞一人。右屬將作大匠。城門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雒陽城門十二所。
司馬一人,千石。本注曰:主兵城門。每門候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雒陽城十二門,其正南一門曰平城門,北宮門屬衛(wèi)尉。其馀上西門,雍門,廣陽門,津門,小苑門,開陽門,秏門,中東門,上東門,谷門,夏門,凡十二門。
右屬城門校尉。北軍中候一人,六百石。本注曰:掌監(jiān)五營。
屯騎校尉一人,比二千石。本注曰:掌宿衛(wèi)兵。司馬一人,千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