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市
詞典解釋:1.古代指官府按價向民間購買實物。至 唐 宋 以后,實際成為強行攤派、掠奪民財民物的制度。《宋書·武帝紀下》:“臺府所須,皆別遣主帥與民和市,即時禆直,不復責租民求辦!薄缎绿茣ろn琬傳》:“今和市顓刻剝,名為和而實奪之。” 宋 吳曾 《能改齋漫錄·記事一》:“且言 江 南和市紬絹,豫給緡錢?たh或以私惠人,而不及農(nóng)者!薄对贰ず螛s祖?zhèn)鳌罚骸?阿合馬 方用事,置總庫于其家,以收四方之利,號曰和市。” 范文瀾 蔡美彪 等《中國通史》第三編第二章第四節(jié):“﹝ 唐 時﹞強令民眾服役叫做召雇,攤派物品叫做和市,表示官出錢雇役買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