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語名字:
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
成語發(fā)音:
zhǐxǔzhōu guān fàng huǒ,bùxǔbǎi xìng diǎn dēng
成語繁體:
隻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
常用程度:
常用
感情色彩:
貶義
產(chǎn)生年代:
近代
近義詞:
成語故事: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
成語出處:
宋 陸游《老學(xué)庵筆記》第五卷:“田登作郡,自諱其名,觸者必怒,吏卒多被榜笞。于是舉州皆謂燈為火。上元放燈許人入州治游觀,吏人遂書榜揭於市曰:‘本州依例放火三日。’”
成語用法:
復(fù)句式;作賓語、分句;含貶義
成語例句:
可是你“只許州官放火,不許百姓點燈”。我們偶說一句妨礙的話,你就說不吉利。(清 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七十七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