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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桃殺三士的典故
典故是指典制和掌故;二指詩文中引用的古代故事和有來歷的詞語;三指具有教育意義且大眾耳熟能詳?shù)墓J的人物、事件。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二桃殺三士的典故,僅供參考,歡迎大家閱讀。
典源出處
《晏子春秋 ·內(nèi)篇諫下》:“公孫接、田開疆、古冶子事景公,以勇力搏虎聞。晏子過而趨,三子者不起,晏子入見公曰:‘臣聞明君之蓄勇力之士也,上無君臣之義,下無長率之倫,內(nèi)不以禁暴,外不可威敵,此危國之器也,不若去之!唬骸诱,搏之恐不得,刺之恐不中也!套釉唬 “此皆力攻勍(qing) 敵之人也,無長幼之禮!蛘埞谷松兖佒,曰:‘三子何不計功而食桃?’公孫接仰天而嘆曰:‘……’援桃而起。田開疆曰:‘……’援桃而起。古冶子曰:‘……’抽劍而起。公孫接,田開疆曰:‘吾勇不子若,功不子逮,取桃不讓,是貧也; 然而不死,無勇也!苑雌涮遥I(lǐng)而死。古冶子曰:‘二子死之,冶獨生之,不仁; 恥人以言,而夸其聲,不義; 恨乎所行,不死,無勇。雖然,二子同桃而節(jié),冶專其桃而宜!喾雌涮,挈領(lǐng)而死。使者復(fù)曰:‘已死矣!珰氈苑嶂允慷Y焉!
釋義用法
春秋時齊景公手下有三名勇士公孫接,田開疆和古冶子,他們恃功傲慢。晏子建議景公除掉他們,設(shè)計讓景公賜給三人二桃,讓他們論功食之。前二人論功后各取一桃,最后古冶子論功最大,但已無桃,前二人愧悔,返桃而自殺。古冶子見二人已死,自己認為獨生不仁,也自盡了。這樣晏子只用二桃便除掉了三人。后以此典指以計謀除掉他人。
用典形式
【二士桃】 唐·盧象:“閉蔭七賢地,醉餐二士桃!
【二桃棄】 明 ·陳子龍:“軒冕甘為五鼎烹,壯士翻為二桃棄!
【齊三士】 清·錢謙益:“長吟頗惜齊三士,撫卷誰知魯二生!
【齊相計】 清·吳偉業(yè):“三士漫成齊相計,五湖好載越姝行。”
【泣二桃】 清·吳兆騫:“謗書何事騰三篋,壯士由來泣二桃!
【二桃殺士】 清·錢謙益:“千駟不匡君,二桃能殺士!
【齊相二桃】 唐·李白:“力排南山三壯士,齊相殺之費二桃!
【二桃殺三士】 三國 ·諸葛亮:“一朝被讒言,二桃殺三士。”
【園桃譏士驕】 明 ·陳子龍:“小山足賢隱,園桃譏士驕!
【讀音】
èr táo shā sān shì
【解釋】
將兩個桃子賜給三個壯士,三壯士因相爭而死。比喻借刀殺人(一朝被讒言,二桃殺三士)。
【用法】
作賓語、定語、分句、補語;比喻借刀殺人。
【結(jié)構(gòu)】
主謂式
【近義詞】
借刀殺人、二桃三士
【同韻詞】
挈瓶小智、無微不至、千金一擲[1]
【造句】
他只是個陰險小人,這樣做只不過是為了二桃殺三士。
【注意事項】
“殺”、“三”一個是翹舌音,一個是平舌音!笆俊辈荒軐懗伞巴痢薄V纲H義,注意用法。
【英譯】
Make use of another person to get rid of an adversary、murder a person with a borrowed knife
【擴充】
后人以二桃殺三士一詞表示“運用計謀殺人”的涵義;但在《晏子春秋》的原文之中,還可以發(fā)現(xiàn)一些古代權(quán)力分配與君王殺功臣的斧鑿。后世《梁父吟》抒發(fā)了對三位勇士犧牲的感嘆,對晏子的權(quán)謀也稍稍做了諷刺!队魇烂餮浴芬灿幸徽轮v述此故事。